浅析偶然防卫On Accidental Defense
于阜民,李江分
摘要(Abstract):
传统刑法教义学分别从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出发,分析偶然防卫行为的定罪和处罚问题。从新角度阐释偶然防卫不构成犯罪的原因,即行为人实际造成的危害后果,经过损益相抵几乎没有损害后果,是否应该定罪量刑,有待商榷。如果此时认定故意杀人,就意味着仅仅因为行为人具有故意杀人的意思而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显然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这种谬误是任何学者都坚决反对的。
关键词(KeyWords): 偶然防卫;防卫意识;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
基金项目(Foundation):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自设项目(2016JDZS01)
作者(Author): 于阜民,李江分
DOI: 10.16393/j.cnki.37-1436/z.2017.04.012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198.
- [2][德]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M].蔡桂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2015:170.
- [3][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第2版)[M].王昭武,刘明祥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43-144.
- [4]马克昌.犯罪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749.
- [5]张明楷.论偶然防卫[J].清华法学,2012(1):17-37.
- [6]黎宏.论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J].法商研究,2007(2):63-75.
- [7]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63.
- [8]桑本谦.理论法学的迷雾-以轰动案例为素材(增订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