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一件抵万金”——答莫其康先生The Fact is Worth Pieces——Responsing to Mr. Mo Qikang
马成生
摘要(Abstract):
关于《水浒传》的作者,在"外证"方面,僧施满家于1918年抄录的《施氏家簿谱》中"字耐庵"三字无法得出施彦端就是施耐庵的结论。从《水浒传》的地理态势、气候物像、方言土语、人文风俗等诸方面"内证"来看,其作者不可能是江北的施彦端,而肯定是一位对杭州极为熟悉的书会才人。以《水浒传》是"小说作品"来解释对江北描写舛错极多,但对杭州的描写却极其精准,更加无法说明其作者是进士出身的江北人。况且,《水浒传》中还有不少内容是去世于明洪武三年的施彦端进士所不可能写出的。
关键词(KeyWords):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施彦端;杭州;大丰;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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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马成生
DOI: 10.16393/j.cnki.37-1436/z.2012.0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