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传统与法制现代化Tradition of Law and Modernization of Legal System
单忠献
摘要(Abstract):
法律传统并非只是反映过去的法律文化精神,其中蕴含着许多可被现代法制吸收和借鉴的合理成分。法制现代化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便是如何对待法律传统,如何协调好法制转型中的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进而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变革。本文试从法律传统的概念入手,对法制现代化承继法律传统的依据及承继进程中进行选择的必要性作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KeyWords): 法律传统;法制现代化;传统法律文化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单忠献
DOI: 10.16393/j.cnki.37-1436/z.2002.01.016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 张文显:《法律文化的释义》,载《法学研究》1992年第5期,第12页。
- ② 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7页。
- ③ 参见徐显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4、 95页。
- ④ ⑨ ⑩ 公丕祥:《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6、 350、 360页。
- ⑤ 公丕祥,转摘自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0页。
-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页。
- ⑦ 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 ⑧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05页。
- ⑾布莱克等:《日本和俄国的现代化》,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2、 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