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的国际组织法透视Perspective on the SCO of the Law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营文中
摘要(Abstract):
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一个新兴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具有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从国际组织法的角度分析,该组织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是以安全为先导的综合性国际组织、是不结盟的区域合作性国际组织。从发展前景来看,上海合作组织在政治协调方面将会以推行新的安全观和新型的国家关系为主旨,努力促进国际政治多极化和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在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促进组织内部各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在国际法律秩序方面将丰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加强以区域行动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的职能。
关键词(KeyWords): 上海合作组织;国际组织法;透视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营文中
DOI: 10.16393/j.cnki.37-1436/z.2008.0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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