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权益保护National Treatment:the Supply of Rural Public Goods and Farmers Rights Protection
曲延春
摘要(Abstract):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在部分地区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仍然存在着向农民集资、摊派等侵害农民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在实质上是,农民作为平等的国家公民,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并没有享受到平等的国民待遇。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建国后我国选择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及由此形成的城乡二元的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要给予农民以真正的国民待遇,维护农民权益,从国家的角度讲,最重要的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从农民的角度讲,应提高组织化水平,维护自己的利益。
关键词(KeyWords): 农村公共产品;国民待遇;农民权益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曲延春
DOI: 10.16393/j.cnki.37-1436/z.2009.03.035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陈锡文.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任重道远——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N].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02-27.
- [2]张晓山.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M]//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农村发展研究报告NO.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6.
- [3]徐勇,项继权.公民国家的建构与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
- [4]农村低保向亿万农民走来[N].经济日报,2007-09-03(2).
- [5]蒋和胜.我国农业补贴存在诸多问题[N].社会科学报,2007-05-31.
- [6]杜润生.中国农村制度变迁[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3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