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学报

2020, v.42;No.185(06) 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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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垄断集体诉讼制度的构建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nti-monopoly Class Action System in China

陈书琪

摘要(Abstract):

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期间,形成了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相结合的实施体制,但私人实施中突显出了一些问题,如小额分散受害人缺乏诉讼动力、重复诉讼等,不利于实现《反垄断法》保护竞争的宗旨,因此,我国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具有必要性。通过借鉴国外集体诉讼制度的经验,构建我国集体诉讼的间接购买者原告资格、"选择退出"、举证责任倒置、律师激励和约束、鼓励和解等制度,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KeyWords): 《反垄断法》;集体诉讼;私人实施;公共实施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陈书琪

DOI: 10.16393/j.cnki.37-1436/z.2020.06.007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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